编辑: 戴静菡 | 2019-08-29 |
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 劳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业务. 2. 名称: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经济及数开发区辽河西路
128 号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4877.6205 万元 经营范围:修理各类中外船舶(特种船、高性能传播除外)及提供相关服务;
修理、建造、改装各类海上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设备;
生产销售陆用、船 用金属结构件及船舶配件;
承包境外船舶维修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劳务人员.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南通中远川崎和中远船务就同一类交易标的的关 联交易金额达到中国远洋净资产 5%或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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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通中远川崎
8 艘13350 标准集装箱船,合同总价为 13.344 亿美元,预计交 船时间为
2012 年至
2013 年;
中远船务
9 艘5.7 万吨级散货船,合同总价为 3.489 亿美元,预计交船时间 为2009 年;
南通中远川崎
8 艘20 万吨级散货船,合同总价为 6.128 亿美元,预计交船时 间为
2010 年至
2012 年.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签约双方: (1)
8 艘13350 标准集装箱船的合同签约方为中远集运和南通中远川崎 (2)
9 艘5.7 万吨级散货船的合同签约方为中远散运、香港航运、中远 国际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和中远船务 (3)
8 艘20 万吨级散货船的合同签约方为中远散运、 香港航运、 正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保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和南通中远川崎 2. 签约时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0 日内签署 3. 交易标的:8 艘13350 标准集装箱船、9 艘5.7 万吨级散货船和
8 艘20 万吨级散货船. 4. 定价政策:本次购建船舶的定价,是考虑市场价格并经多方协商最终确 定的,确定
13350 标准集装箱船平均造价为平均每艘 1.668 亿美元,5.7 万吨级散货船造价为平均每艘
3877 万美元,20 万吨级散货船的造价为 平均每艘
7660 万美元. 5. 支付方式:船舶款项将根据船舶建造的进度分五期以美元支付,各期支 付比例均为 20%. 6. 合同生效:经中国远洋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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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球海运需求与运力供应情况的对比分析,本公司认为影响近年来国际 干散货运市场走强的因素至少在
2010 年前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国际干散货运 输市场的景气度将继续保持高位.2010 年以后,市场将步入稳定发展阶段,总 体运行情况仍将有利于船东. 本次购建船舶符合中国远洋的发展战略和在招股书中的有关承诺,弥补了由 于届时船厂船台紧张造成的
2012 年运力供给不足的问题. 保障了公司"十二・ 五" 期间的运力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购建船舶, 将给中远集运形成10.68万标准箱运力, 并给两家散货公司(中 远散运和香港航运)形成 211.3 万载重吨运力规模. 本造船项目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明显不 利影响.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泊溪、曹文锦、韩武敦、郑慕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关于中国远洋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运、中远散运和香港航运购建船舶的关联交 易,其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 、 《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