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8-29 |
3 C (i) 人民币1,679,635,632元用於收购事项;
(ii) 约人民币6,000,000,000元通过中远集运支付12艘在建船舶所需的资本开支;
(iii) 约人民币220,000,000元通过中远集运投资堆场建设项目;
(iv) 约人民币720,000,000元通过中远集运用於购置底盘车和生产技术设备以及投资技术改造 项目;
(v) 约人民币711,000,000元通过中远物流投资物流项目;
及(vi) 倘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扣除A股发行费用后) 多於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多出的部分 将用於补充流动资金. 一份详列红股发行及建议修订建议A股发行的条款的通函,连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以批准 (其中包括) 红股发行及建议修订建议A股发行的条款,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 东. 释义 於本公布中,除文义另有规定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A股发行」 指 建议本公司以公开发售新股方式及 或经有关当局批 准的其他方式,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公众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 (中国 法律及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不多於1,500,000,000股A 股或紧随建议A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 的20% (以较高者为准) ,该等股份建议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收购事项」 指 本公司向中远收购中远物流51%股权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下午二时三十分举 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由股东考虑及批准载於股东周年 大会通告的决议案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C
4 C 「红股发行」 指 建议向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的股东发行红股,基准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当日每 持有10股现有股份可获发1.5股红股 「红股」 指 根旃煞⑿薪璺⑿械男鹿煞 「红股H股」 指 根旃煞⑿薪璺⑿械男H股 「本公司」 指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 指 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 总公司,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其 前身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该公司於一九六一年四月 成立,并於一九九二年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 体改委及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联合批准重组及更名 为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 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目前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 「中远物流」 指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 十九日在中国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由中远直接拥有 51%股权及中远太平洋物流有限公司拥有49%股权 「中远集运」 指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一家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十一日根痉ㄔ谥泄闪⒌挠邢拊鹑喂,并为 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 会,以批准 (其中包括) A股发行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海外上市外资 股,有关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C
5 C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记录日期」 指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为确定各股东於红股发行应 有权利的日期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包括本 公司的H股及非上市内资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本公布所载中文名称的英译 (倘列明) 仅供参考,其不应视为该等中文名称或字词的正式英译. 承董事会命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张永坚 香港,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魏家福先生 (董事长兼CEO) 及陈洪生先生 (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