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8-29 |
6 名监事组成.因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付新民、 迟殿谋(於2016 年6月获委任)均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 拟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欣然宣布,根究毓晒啥 QDP 的推荐,监事 ? ―3― 会已经批准提名张庆财先生及张江南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张庆财先 生及张江南先生的委任将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其委任起生效. 寄发通函 本公司将根鲜泄嬖虻囊蠹姆⒁环萃ê,当中将载有(其中包括): a) 有关综合融资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的详情;
b) 有关建议A股发行的详情;
c) 有关建议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d)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
e)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
及f)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该通函须经联交所审查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根鲜泄嬖,本公 司预计通函将於
2018 年4月12 日或前后寄发.有关进一步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应查阅该通函. I. 引言 於2018年3月19日,本公司与QDP订立综合融资服务框架协议,内容有关本集团接受 QDP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综合融资服务,包括(i)融资租赁服务;
(ii)商业保理服 务;
及(iii)小额贷款服务.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订立的资 产租赁框架协议,内容有关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提供资 产租赁服务. 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9月1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青港租赁订立的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及本公司与青港金控订立的商业保理框架协议.为优化及简化本公司的持 续关连交易管理,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将自综合融资服务框架协议 生效后终止. ? ―4―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日期为2017年6月5日及日期为2017年9月19日 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II. 资产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18及2019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之原年 度上限调整 根什饬蘅蚣苄,本集团将向中远海运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出租特定 资产,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 预计2018及2019年度资产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资产租赁服务的业务量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截至2018及2019年度资产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 的原年度上限分别由人民币31,700,000元及人民币32,400,000元( 「原年度上限」 )调整 至人民币45,000,000元及人民币60,000,000元( 「经修订的年度上限」 ) . 资产租赁框架协议的其他条款将保持不变. 经修订的年度上限的原因及基准 采纳经修订的年度上限的主要原因及基准如下: a. 2018年1月,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的附属公司设立了新的合资公司 ( 「新合资公司」 ) ,从事物流业务,双方各自持股50%( 「合资公司设立」 ,合资 公司设立之相关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的交易) . 鉴於新合资公司是本公司主要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於上市规则项下的联系人,因此 根鲜泄嬖,新合资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集团与新合资公司之间的资 产租赁服务有关的任何交易需纳入资产租赁框架协议(包括其已批准的年度上 限) . b. 新合资公司因在青岛港区开展业务,需租赁特定资产,包括场地及设备以作业务 运营,自新合资公司设立后,本集团将向其提供资产租赁服务,这预计将导致资 产租赁框架协议项下年度交易额超过2018年及2019年的原年度上限. c. 预计资产租赁服务的业务量将随著新合资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进一步增加.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资产租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 般商业条款於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按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且经修订的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5― III. 综合融资服务框架协议 1. 主要条款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