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8-29 |
关键词:权力制约;
宪法;
分权;
监督
一、权力制约原则的内涵、表现形式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 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家 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权力制约原则起源于洛克的分权学说.洛克的分权学说是 对英国的君主立宪进行的创造性总结.但他的分权学说只是限 于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而不是三权分立.孟德斯鸠认为国 家权力可分为三种,并分别由三种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同 论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韩丽萍(中共临渭区委党校 陕西渭南 714000)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 宣誓.就宣誓主体范围而言,该决定第七条将宣誓主体扩大到 了国务院各部委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再如,同样是科级国家 工作人员,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任 命的科级国家工作人员就需要进行宪法宣誓,但在国务院各部 委工作的科级国家工作人员则不需要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家工 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该规定 将宪法宣誓主体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从而避免了宪法宣誓主 体不统一的问题.但是,宪法修正案没有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 围作出具体界定,这必将导致实践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宪法宣 誓主体范围不一过于宽泛,这样不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全国人 大常委会应当尽快就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作出宪法解释,明确 宪法宣誓主体,避免宪法规定与实践的脱节. 2.宪法宣誓仪式 《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宣誓场所应当 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 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见,虽然宪法宣誓只是一种仪式, 但是庄重、严肃的仪式,不能随心所欲.然而,由于《关于实 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仅对宣誓人的宣誓仪式作了原则性规 定,对监誓人、主持人及其他在宣誓场所的人员的仪式都没有 具体规定,并授权各任命机关组织宣誓仪式,从而导致实践中 各任命机关组织的宪法宣誓仪式不尽相同.如有些地方人大会 议期间组织的宣誓仪式,宣誓人不是面对人大代表,而是教条 的面对国旗宣誓;
有的任命机关组织宣誓仪式时,监誓人直接 正面面对宣誓人;
有的人民机关组织宣誓仪式时,主持人及其 他人员不是站立;
监誓人、主持人人选也很随意,有的甚至聘 请主持人等等.笔者认为宪法宣誓既然是一种庄重而严肃的仪 式,那么,仪式应当有严格统一的要求.比如,宣誓仪式应当 区分人大会议期间和非人大会议期间,在人大会议期间进行的 宪法宣誓应当面向全体人大代表进行,因为现行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主 席就是面向全体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宣誓.在非人大会议期间进 行的宪法宣誓,宣誓场所应当悬挂国旗或国徽,宣誓人可以面 向国旗或国徽宣誓,但监誓人应当侧立于宣誓人左侧,主持人 应当侧立于宣誓人右侧.不论是监誓人还是主持人都不应该直 接正面面对宣誓人.监誓人、主持人的人选也应当由法律具体 规定,不宜随意聘请其他人士担任. 3.宪法宣誓效力 任何一项制度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赋予其相应的效 力.宪法宣誓制度也不例外.对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夏利,各国 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大多数国家宪法都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任 职始于宣誓.如新加坡宪法规定,任何议会议员在议会宣誓 之前,不得在议会中参加任何有关立法的议事活动.[1]《关 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宪法修正案均规定国家工作人 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但是,无论是《关于实行宪 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还是宪法修正案均没有对宪法宣誓的效 力作出进一步规范.笔者认为法律术语中 应当 一词不具有 强制性,只是倡导性,在实施中可以为也可以不为,且不为时 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 审理.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被告均不提出答辩状,且被告无 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笔者建议应当进一步规范宪法宣 誓的效力,使宪法宣誓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必须进行的仪 式,没有进行有效的宪法宣誓不能取得任职资格,不得行使对 应岗位的职权. 宪法宣誓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为了彰显宪法最高权 威,应当统一立法,从宣誓主体、宣誓仪式、宣誓效力等方面 进一步规范. 参考文献: [1]顾瞳瞳.《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效用基础及实现路径》, 《行政与法》,2016年第2期 时三个不同的机关又应当相互牵制.他的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 的学说,其目的在于通过国家机关内部的相互牵制以达到制止 权力滥用、保障公民自由的目的.三权分立的思想最早在美国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中得到落实.美国1787年 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其权力制 约原则主要体现在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与制衡. 权力制约原则在各国宪法中表现也不一样,但大致说来可 以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的原则主要表现 为分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