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8-30

2018 ) 浙0782民初17335号 杨国庆: 本院受理原告黄宗滔与被告杨国庆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782民初173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

一、 被告杨国庆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黄宗滔货 款47457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从2018年2月16日起按月 利率1%计付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 .

二、 被告杨国 庆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黄宗滔为本案诉讼 支出的律师代理费4983.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253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1元 (已减半) , 由被告杨国庆 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 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 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18 ) 浙0782民初19036号 邵旭辉: 本院受理原告冯建伟与被告邵旭辉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782民初19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

一、 被告邵旭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冯建伟借 款36600元并支付利息 (从2018年7月10日起按月利率 1%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 .

二、 驳回原告冯建 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 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53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7元 (已减半) , 由原告冯建伟负担43元, 由被告邵旭辉负担37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 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当事人 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 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18 ) 浙0782民初24894号 许灵波: 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紫藤织带商行与被 告许灵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用其他方式, 无法向你 送达有关材料,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条的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 应 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 传票、 外网查询告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令状式裁判 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

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 民币9140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从起诉之日按银行同期 同在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

2、 诉讼 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 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骆巧梅担 任审判长, 定于2019年4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 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 讼, 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18 ) 浙0782民初16715号 罗小文: 本院受理原告熊浩与被告罗小文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2018)浙0782 民初167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 准许原告熊浩撤诉.案件受 理费减半收取计

290 元, 公告费

650 元, 由原告熊 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 定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 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3民初3111号 谢岳军、 黄成丹: 本院受理原告范锦春诉被告谢 岳军、 黄成丹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 法向你........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