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8-31 |
(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 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或者采用下发文件、会议布置以及其他方式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编造虚 假统计资料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 令改正,予以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