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8-31 |
com 通知李海东(身份证号码:320924197512174837 ) : 你于
2015 年7月8日投诉北 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单位) 未足额为你缴 纳2011 年4月至
2015 年4月的社 会保险费并要求补缴一事, 朝阳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我公 司下达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 稽核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稽 核意字 【2015】 第548 号) , 要求我 单位足额为你补缴
2011 年4月至
2015 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由于 截至目前你尚未在其他单位参加 社会保险缴费, 补缴你的社会保 险费需要你配合进行以下操作: 1.提交你个人应承担的社会 保险缴费部分, 金额约为24888.95 元 (多退少补, 以实际补缴时金额 为准) .现我单位对你进行通知, 请你于
2015 年12 月14 日前 (不含 周
六、 日) 携带你个人应承担的个 人缴费部分联系单位 (联系人: 刘凤英、王 北辰,联 系
电话:
13601198660、 13810830911)共同完成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逾期 未办理保险减员转出手续与未缴 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其责 任自负. 特此通知 北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公告定州市胜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 其法定代表人刘新生: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周后 才申请你单位工伤赔偿等劳动争 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及其法 定代表人刘新生公告送达立案通 知书、 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 限你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公告之日 起60 日内到本委应诉, 逾期视为 送达.本委定于
2016 年2月25 日 下午
14 时在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 (地址: 北京 市房山区地铁房山线苏庄站往西
50 米即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综合服务中心东侧电梯
4 层) 开 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 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公告北京阳光御林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商素双、 郭金凤、 杨浩、 赵松涛、 白同磊、 秦丹、 许峥、 王楠楠、 孙弘、 葛军、 张杰、 李刚、 李跃跃、 周子君、 马志朋、 王军、 张 倩倩、 张志华、 顾静、 张缘缘、 赵晓 伟、 倪红艳、 王连侠、 何春娟、 郝志 勇、 胡玉梅、 陈蕊、 于德淼、 牛华 丽、 高书超、 孙广发、 孙万全、 刘奎 旺、 杨瑞昌、 陈红、 刁广红、 闫德 增、 杨万贺、 韩秋燕、 安桂青、 张宝 来、 李友才、 倪春生、 李友强、 陈万 国申请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 案,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 请书、 答辩通知书、 出庭通知书和 举证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 起, 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 后的十日内. 本委定于
2016 年2月26 日上 午8时30 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 理此案.逾期不到庭, 本委将依 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 河西大街玉桥西里4号楼二层.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公告北京中晟爱自己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华兰、 周兰香、 朱 丽娜申请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 案, 本案已依法作出裁决.现依法 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通劳人仲字 [2015]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