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2-12-01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5月7日下午 3:00 至2019 年5月8日下午 3: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5月8日上午 9:30 至11:30, 下午 1:00 至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9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袁平东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44,758,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67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244,733,5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63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25,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9 人,代表股 份数 4,073,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741,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8%;
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55,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5%;
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741,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8%;
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55,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5%;
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