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2-12-13 |
一、 商业综合体、 产业园区、 物业、 写字楼等转供电经营者, 应以转供用户每月电量和省发改委公布的转供电用户电价计算 方法据实计算收取电费.
二、转供体的用户(租户)线损电价暂统一按 6%计算.线 损可计入物业管理费,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且需在电费发票上 单列明示.
三、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转供电场 所的公共电费(包括公共照明、电梯、给排水、公共空调、停车 场等所有公共设施用电电费) 、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 费, 以及转供电配电设施运维费 (包括人工、 设备、 材料、 调试、 维护、检测等费用) ,一律不得以电费的名义向用户(租户)收取,应纳入物业管理费收取.同时,转供电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 抄表计费的时间, 应调整为和供电企业向转供电经营者抄表计费 的时间一致.
四、各转供电经营者应对转供电用户(租户) 、转供电场所 所有公共设施等公共用电、 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费分 别安装合格的计量装置, 尽量使用具有峰平谷分时计费功能的电 能表,原则上应在
2018 年12 月底前实现转供电用户(租户)与 转供电场所公用设施等公共用电、 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 电分别计量、准确计费.
五、转供电主体在
10 月1日之后仍未将降电价措施传导到 终端用户和转供电环节仍存在不合理加价的, 一般工商业用户可 通过价格举报电话
12358 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价格部门根据 举报线索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将违 规加价、 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绵阳市公共信用信 息共享交换平台,并通过 信用中国(四川绵阳) 网站等媒体 进行公示和曝光. 价格投诉举报
电话:12358,价格咨询
电话:0816-
2432696 附件:1.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转供用户(租户)最终目录销 售电度电价表 2.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 3.2018 年降低电价政策一览表 绵阳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工作领导小组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8 年9月19 日-2-附件
1 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转供用户(租户)最终目录销售电度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项目转供体用户 (租户)是 否执行分时 电价 平水期电价合计 枯水期电价合计 丰水期电价合计 平段 合计 峰段 合计 谷段 合计 平段 合计 峰段合 计 谷段 合计 平段 合计 峰段合 计 谷段合 计 转供主体 50kVA(kW)及以 上执行丰枯峰谷浮动 1kv 以下 是0.77740 1.14061 0.41420 0.81373 1.19510 0.43235 0.74109 1.08613 0.39604 否0.95238 0.99730 0.90747 1―10kv 是0.76309 1.11915 0.40704 0.79870 1.17256 0.42485 0.72749 1.06575 0.38924 否0.88178 0.92332 0.84024 35―110kv 以下 是0.74878 1.09768 0.39989 0.78368 1.15002 0.41733 0.71390 1.04535 0.38244 否0.86508 0.90579 0.82438 转供主体 50kVA(kW)以下 不执行丰枯峰谷浮动 1kv 以下 否0.77740 1―10kv 否0.76309 35―110kv 以下 否0.74878 -
3 - 附件
2 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 (2018 年7月1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