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2-12-18 |
一、重点问题
(一)请主办券商、律师:(1)补充核查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违法 行为,并对以上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
(2)针对公司受到 处罚的情况,核查公司受处罚的原因、公司的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的有效 性发表意见.
(3)就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公司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但报告期内公司罚款支出 包括消防罚款、税收罚款、食堂罚款,做出说明. 回复:
1、补充核查公司最近24个月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对以上违法行为是否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通过取得公司及管理层关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说 明,查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账,走访了工商、税务、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国 土资源、 环保等部门等手段对公司最近24个月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了核查.经 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受处罚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1-5 月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消防罚款 - - 5,000.00 税收罚款 - 1,800.00 - 食堂罚款 - 2,000.00 2,000.00 合计 - 3,800.00 7,000.00
2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罚款支出包括消防罚款、税收罚款、食堂罚款.针 对上述罚款事项,主办券商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了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了解上述罚款的情况 主办券商访谈了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了解到上述罚款的情况如下: ①消防罚款 2012年4月27日,九台市公安消防大队对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公司 半成品仓库内的灭火器压力不足,未保持完好有效,九台市公安消防大队给予公 司罚款5,000元的处罚. ②税收罚款 2012年11月4日, 九台市地方税务局对公司收到的发票进行鉴定, 并出具 《发 票鉴定报告书》,鉴定结果显示公司收到一张过期发票、一张假发票.九台市地 方税务局根据鉴定结果给予公司1,800元的罚款,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上缴该罚 款. ③食堂罚款 2012年9月29日和2013年11月30日,九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 监督所分别对公司做出2,000元罚款的决定,系该所对公司食堂设施和卫生情况 进行检查,发现公司食堂设施未摆放在指定区域所致. (2)走访九台市公安消防大队、地方税务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 妆品监督所 2014年11月10日,主办券商及申报律师走访了九台市公安消防大队,并取得 了该单位出具的说明, 认为该次处罚属于一般性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未造成重大 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4年7月18日,主办券商及申报律师走访了九台市地方税务局,并取得了 该单位出具的说明,认为公司取得过期和假发票的行为情节轻微, 未造成重大影 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2014年7月18日,主办券商及申报律师走访了九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品化妆品监督所,并取得了该单位出具的说明,认为公司该等行为情节轻微,未 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公3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走访政府相关部门 主办券商走访了工商、税务、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 并取得了该等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及申报律师认为,最近24个月内,公司受到消防罚款、 税收罚款、食堂罚款处罚,但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未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