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2-12-22 |
18 所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程 序,发现下列各方面有可予改善的地方: (a) 招聘教学人员 教育署已订定学校教学人员招聘指引.不过,审计署注 意到,有一所学校在聘请教师前,没有在报章刊登广告,亦没有组成遴 选委员会.有一些学校的校董会成员没有参与面试工作,这违反了教育 署的指引.有十所学校未经校董会事先批准,便直接聘用申请人,这个 做法违反了 《教育规例》 (第279A 章) 的规定 (第3.2 至3.9 段);
(b) 学校假期的编排 教育署准许学校在每个学年放取90天学校假期.学校 的普遍做法是把大部分学校假期安排在夏季.有些学校校长向审计署表 示,较理想的做法是缩短暑假和延长其他学期终假期,让教师好好利用 较长的学期终假期评估和筹划教学工作,又可缩短暑期的清闲时间.不过,这些校长认为教育署通常不会批准学校大幅修订学校假期的编排. 审计署认为,重新编排学校假期以配合教学需要,实有其可取之处 (第3.12 至3.15 段);
(c) 主任级教师降为班主任的安排 根缎⊙ё手蚶,如学校减少班 数,多出的主任级教师须降为较初级的班主任,并且履行班主任的职 务.不过,如取得教育署批准,降级的主任级教师可继续领取主任级教 ― vii ― 师的薪金.在审计署到访的其中一所学校,有一名降为较初级职位的主 任级教师虽然只须履行班主任的职务,但仍可按照主任级教师的薪级表 获得增薪.审计署认为这个安排有欠妥善,因为该名主任级教师履行的 职务与所领取的薪金并不相称 (第3.17 至3.20 段);
及(d) 校工的管理 学校校工的人员编制,是依谛I嶂锌斓陌嗍 课室 及特别室的数目计算.学校可选择外判校工服务.审计署注意到,在所 探访的18所学校中,只有一所学校把校工服务外判.这所学校的十名校 工原本的工作量,大部分只需要五名合约工人便处理得到.审计署评 估,如果所有学校均把部分校工服务外判,较长远来说,每年可节省一 亿元左右 (第3.23 至3.30 段). F. 采购程序及资产管理 资助及官立小学采购货品及服务的非经常开支,每年 约为 2.52 亿元.审计署注意到下列事项有可予改善的地方: (a) 货品及服务的采购 学校在采购货品及服务时必须遵从教育署的指引. 审计署研究过所到访的18所学校的采购安排,察觉到有数所学校经常不 索取报价便采购货品及服务.有些学校会自行订定索取报价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