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2-12-25 |
三、 乙方人员如有怠忽工作、违反甲方规定、不道德、不法情事,或其他不当行 为经甲方认为不适格或不适任时,甲方履约代表得停止其工作并通知乙方更 换,乙方应於48小时内以适格适职人员更换之.乙方提供之工作人员名单, 如包括个人资料者,乙方所属之人员均需确认已阅读附件七之「合作厂商作 业人员个人资料保护权益事项」,并签名同意甲方之L集、处理及利用.
四、 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应符合附件一所规定其他关於资格之要求事项.
五、 乙方如因本契约持有甲方所交付保管之门禁卡片钥匙,对於甲方相关之门禁 应善尽保护之责任,不得交由他人随意使用或进出,若因乙方之故意或过失 致使甲方遭受损害,乙方应负全部损害赔偿责任.於契约经终止或期间届满 时,乙方应立即将门禁磁卡或钥匙交还甲方,并不得复制.
六、 甲方得要求乙方提出履约及管理上有关之纪录、报告或其他文件,乙方不得 拒绝.
七、 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由乙方分派调度及监工,惟应从甲方履约代表之管理及 指示.甲方履约代表之监督及指示仅系代表甲方管理契约,在任何情形下均 不得解释为监工行为,乙方亦不因此免除依本契约规定应负之责任或义务.
八、 乙方应对其服务人员安全及纪律负全部责任,并督导及管理乙方服务人员之 工作及行为.
九、 乙方服务人员出入甲方处所及於甲方处所内执行维修作业时,除应遵守乙方 之管理规章及勤务准则外,并应遵守甲方所订颁场地、工作、门禁及安全作 业之相关规定.
十、 乙方服务人员应於执行工作前,接受甲方提供之安全训练课程,始得进入甲 方处所执行工作,异动时亦同. 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契约编号:S1-19-027
5 十
一、 乙方服务人员进入甲方处所应穿著甲方要求之服装并佩带工作识别证. 十
二、 乙方执行本契约工作所需之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 并应符合契约之规定与甲方履约代表之要求. 十
三、 服务期间届至,甲方如未与乙方续约,乙方应办理交接并协助新承揽厂商 熟悉本契约维修支援服务事宜,不得藉故阻挠新承揽厂商人员及作业之正 常进行. 十
四、 乙方履行本契约之过程如有违反法令、政府规定,或未符合主管机关之 要求者,致使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