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2-12-25 |
3
(七)申请材料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 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 应当向镇街计生办提交生育申请书( 《山东省生育省生育证办理申 请表》 ) ,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3.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4.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详见附件 1) .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 年9月28 日山东省第 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3 年6月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 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 年5月30 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 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
对不 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4 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社会调查时间) ;
区级不 超过
10 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东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和各镇(街道)计生办 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 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 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窗口咨询地址:各镇(街道)计生办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文汇办:8219230;
胜利办:8366828;
史口 镇:8281330;
黄河办 :8253218;
胜园办:8180185;
龙居镇: 8113178;
东城办 :8336949;
牛庄镇:8291166;
辛店办: 8993369;
六户镇: 8371017;
区卫计局:8256147.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或预约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申请生育第二 个子女的夫妻,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或预约: 1.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 表》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送达镇人民 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2.向所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申请并审核;
3.通过 生育证网上预约系统 向所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 事处提出预约办理,并按系统答复进行办理.
(二)受理
5 申请材料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条件 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 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 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镇人民 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镇人 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时应出具书面凭证(附件 2) .
(三)办理进程查询 各镇(街道)查询电话号码:文汇办:8219230;
胜利办: 8366828;
史口镇 :8281330;
黄河办 :
8253218 ;
胜园办:818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