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2-12-27 |
67%股权、中铝山东 30.80%股权、中铝矿业 81.14%股权和中州铝业 36.90%股权项目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348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中国铝业拟向华融瑞通、中国人寿、招平投资、中国信达、太保寿险、中银金融、工银金融和农银金融等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包头铝业 25.67%股权、中铝山东 30.80%股权、中铝矿业 81.14%股权和中州 铝业 36.90%股权项目-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资产评估师声明.1 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6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
6
二、 评估目的
11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1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4
五、 评估基准日
14
六、 评估依据
14
七、 评估方法
20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3
九、 评估假设
46
十、 评估结论
48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
50 十
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5 十
三、评估报告日
56 备查文件目录.58 中国铝业拟向华融瑞通、中国人寿、招平投资、中国信达、太保寿险、中银金融、工银金融和农银金融等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包头铝业 25.67%股权、中铝山东 30.80%股权、中铝矿业 81.14%股权和中州 铝业 36.90%股权项目-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页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 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 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 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 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委托人和其他相 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 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