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2-12-31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常州生产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26,910.86 23,723.00
2 长沙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3,120.59 20,517.60 合计 50,031.45 44,240.60
三、使用募资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 际资金需求, 以募集资金20,517.60万元向此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沙新泉 )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其中6,000万元增加长沙新泉注 册资本,其余的14517.60万元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注入长沙新泉.
四、增资及借款对象的情况
1、名称: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泰路21号
3、法定代表人:唐志华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系统零部件及其模具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6、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590.11 10,562.81 净资产 1,761.47 1,516.03 2017年(经审计) 2018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07.82 736.08 净利润 -177.64 -245.43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沙新泉仍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000万元.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沙新泉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 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沙新 泉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沙新泉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25,32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