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2-12-31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 ( 证监许可[2018]283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年6 月4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59.40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40.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年6月8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237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常州生产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26,910.86 23,723.00

2 长沙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3,120.59 20,517.60 合计 50,031.45 44,240.60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如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 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至

2018 年6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326.75万元,具体投资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常州生产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23,723.00 15,133.16 15,133.16

2 长沙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517.60 10,193.59 10,193.59 合计 44,240.60 25,326.75 25,326.75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 2018〕 ZA153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确认 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326.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6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年修订)》《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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