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01-06 |
34 册?11 集?2017 年11 月 计算机与互联网律师 身将被丢弃.若干年后,除非您亲自保留签名块, 如果您想证明您已经签署了(或没有签署)一份 特定的合同,您可以找到签名块标识符,但您可 能无法检索物理签名块本身.或者,您可能不得 不依赖于保存了所有签名的存储设备的良好性能, 而存储设备现在作为交易验证器获得了额外的影 响. 对于比特币网络来说,隔离见证的最终结果将 是不可靠的.隔离见证选择 丢弃 签名将使企 业和消费者更难以使用比特币签名作为电子合同 签名和对交易记录进行认证. 隔离见证对电子合同签名的影响
1996 年,美国律师协会审查了电子签名的必要 性,以方便网上交易.在其数字签名指南中,它 确定了在数字环境中复制物理签名的两个关键属 性:(1)签名者认证:数字签名应显示签署人身 份,并难以被未经授权方复制;
(2)文件/交易认 证:数字签名应识别所签署的内容,使所签名事 项难以伪造或更改.4 包括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 (NIST)和欧盟 eIDAS 在内的大多数数字签名制 度都遵循类似的原则. 事实上,比特币的数字签名方法可以通过使用 公私密钥的方式来签署交易,从而满足这些电子 合同签名原则.如前所述,原来中本聪写的比特 币白皮书甚至将电子硬币定义为 数字签名链 , 并解释说,收款人可以 核实签名,以验证所有 权链 .5 因此,整个系统依赖于数字签名的能力,数字 签名用来验证被发送比特币的签名者和所有权. 相比之下,隔离见证倾向于认证交易而不是认证 签名者身份,很少考虑到这可能会导致以后的交 易争议. 联邦电子签名法案 隔离见证可能会让电子合同的当事方很难证明 其真实性.在美国,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合 同(及电子签名)通常在联邦电子签名法案下是 有效的.6 该法案把 电子签名 定义为一个比数 字签名(例如比特币使用的那些数字签名)更加 灵活的概念,它必须 被附在或逻辑关联在 合 同或其他相关记录,并由意图签署记录的人执行 或通过.7 这一要求为验证合同是否已被各方签署 和授权提供了依据,就像纸上的物理签名块一样, 可以用来证明双方实际上签署了合同.但在隔离 见证的情况下,考虑到数据树被隔离和签名数据 被丢弃的可能性,是否真的可以说电子签名是 被附在或逻辑关联在 交易数据上,已足以显 示出赞成的意图?或者说,隔离见证将数字签名 与交易数据分离并解除关联了吗?此外,联邦电子签名法案表明电子合同记录的 法律效力或可执行性 如果这种电子记录不能被 保留和准确复制以供有权保留合同或其他记录的 缔约各方或人员以后参考,则可拒绝.
8 这是规 约的一条关键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一份电子合 同不以一种以后能准确复制的形式存在的话,可 以拒绝承认其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然而,正如我 们所看到的,隔离见证并不关心维护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只用于验证交易.隔离见证方法产生了 很大的不确定性:只有签名数据的哈希是否能满 足电子签名的法定要求来证明电子合同签名. 在隔离见证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或消费者希望 绝对证明一份用比特币数字签名来签署的电子合 同,最多能将见证哈希与相应交易数据重新关联. 但是如果没有办法恢复数字签名本身,在电子签 名法案下电子合同或记录可能被剥夺法律效力或 可执行性.只有当某些节点选择保留所有签名数 据时,数字签名才能可靠地恢复.然而,只有具 有经济上的动机,一个节点才可能提供商业档案 服务,收取费用来检索和认证完整的数字签名. 这将创建一种新的可信中介形式来验证数字签名, 这与比特币是个去中心化且无信任的体系这一理 念完全背道而驰. 美国各州法律 类似的问题也会在美国各州法律中存在. 美国绝大多数州(加上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属维 尔京群岛一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