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1-09 |
1 号),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市临潼区斜口办众成 木业加工厂于
2018 年9月委托我院承担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在 此基础上,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编制完成《西安市临潼区斜口 办众成木业加工厂年产
20000 张免漆生态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故应视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取西安 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鼓风机生产 等相关产业政策的复函》(临发改审[2018]7 号)(附件 2),明确本项目不属 于《西安市临潼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临政办函[2018]25 号)限制类和禁止类 产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现行产业政策.
2、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窑村机场路已建成钢结构厂房用于经营 使用(租赁合同见附件 3),企业所占土地属于建设用地,已取得西安市国土资 源局临潼分局第二国土所文件(见附件 5).本项目四周均为厂房,不占用基本 农田,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 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厂区 基础设施完善, 根据项目影响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在严格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 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临潼区规划的要
3 求,选址可行.
3、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根据《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木质家具制造行 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 以上.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 本项目加工过程无喷漆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三聚氰胺装饰纸,表面附着 三聚氰胺树脂胶黏剂,在热压过程中,可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 气经 UV 光解氧化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 85%),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 放.项目的建设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根据根据政策:在源头和过程控制中要求,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 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
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 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
在末端治理 与综合利用中要求, 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 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 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
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 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三聚氰胺装饰纸,表面附着三聚氰胺树脂胶黏剂, 在热压过程中,可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本项目需设置
1 套集气罩+UV 光氧催化 装置处理热压机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有机废气经 15m 排气筒 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