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1-10 |
第二章 学习内容 第五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有关重要文件、重要 会议精神;
(三)宪法、法律、法规;
(四)教育部、天津市委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五)世情国情、社情民情、重大时事政治;
(六)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和改革开放史、社会主 义史;
(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九)教育、科技、卫生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 的新知新义;
(十)校史校情、大学精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以及学校 党政重要决策部署;
(十一)教育科技卫生领域和其他行业的重大先进典型事迹;
(十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三章 学习形式和要求 第六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各分党 委(党总支、党工委)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机制,以 南开大学校务公报
2018 年第
13 期3学院(单位)教职工大会、基层党支部扩大学习等为主要形式,结合本单 位实际,充分发挥系所、教研室、课题组、实验室等组织的作用,确保政 治理论学习覆盖到全体教职工. 第七条 丰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广泛采用文件精神传达、原著 原文精读、音像资料观看、专家辅导报告、专题讨论、宣讲对谈、教师沙 龙、读书会、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吸引力、参与 度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学习交流、展示学习成果、提 升学习实效. 第八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周四下午进行,每学期 3~4 次.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和各单位要按学期制定教职工政治理 论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对自学提出要求,不得以业务学习 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第九条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和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 教职工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先学多学,学深 学透.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干部教育培训等学习研修活 动.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
1 次所联系单位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统一领导规划,统筹 管理和部署安排.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协 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编发学习参考材料,明确具体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 对各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分党委(党总支、 党工委)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要与 两学一 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支部 三会一课 、党外人士学习培训 等各类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有效衔接、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 强化学习管理.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和各单位要对 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情况、出席情况及主要内容如实记录,严 格考勤制度,确保参与率和覆盖面.组织好教职工参加党校培训、支部学 习、理论报告、社会实践、读书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逐步健全完 善教职工学习档案. 第十二条 加大资源投入.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党 南开大学校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