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1-13 |
1 证券代码:430395 证券简称:奥盖克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9月15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 年10 月1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昌邑市金洋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艳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瑞合、昌邑博宇法律服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在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唐玉迁、公司职工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昌邑市金洋工贸有限公司钢材拖欠货 款601,763.70 元 公告编号:201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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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钢材款 601,763.70 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8 年9月30 日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2018)鲁0786 民初
2561 号) ,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调解协议达成之日(2018 年9月30 日)给付原告昌邑市金洋工贸有限公司货款 601,763.70 元;
2、案件受理费 9,818 元,减半收取 4,909 元,保全费 3,620 元共 8,529 元 原告自愿负担.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按调解协议执行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诉讼未对公司经营生产产生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 (2018)鲁0786 民初
2561 号) 公告编号:2018-038
3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