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1-16 |
6 家供应商货款共计 3,354 万元,热电集团变相占用你公司资金 3,354 万元,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一章第十四条、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规定.
三、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审批金额未履行审批程序.你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12 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为 16,964.90 万元,2012 年账面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额 17,625.9 万元,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金额
661 万元,未履行审批程序.
四、关联担保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你公司为集团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对外公告.你公司于
2012 年1月11 日、2 月17 日、2 月29 日与渤海银行、吉林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 担保合同,为集团分别提供
4000 万元、16950 万元和
2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上 述事项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 2.你公司对集团担保额度调整未履行审批程序.根据你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2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集团向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等借款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6.4 亿元,且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如遇到授 信额度调整或者贷款银行发生变动,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相关决议 即为有效.2012 年,你公司实际为集团提供担保 4.7 亿元,其中:为集团向建 设银行贷款担保 1.7 亿元,超过股东大会审批授信额度(1.3 亿元),未履行董 事会审批程序.
五、其他问题 你公司本部、东海电厂、北海电厂共计 60264.51 平方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 明. 按照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现责令你公司改正, 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且达到如下要求:公司治理规范;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财务管理 规范.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董事会应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在收到本决定之 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 和监事会意见.我局将对你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大连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上述问题, 一部分是因行业特征和历史 原因形成的关联交易和独立性偏弱造成的, 将随公司与集团的资产重组整体上市 得以解决.公司将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在公 司治理、关联交易及担保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 不足和隐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 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