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3-01-20 |
1000 万元 的配套资助. 2.3.2 申请条件 2.3.2.1 申请创新平台提升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 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第10 页共114 页 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
(二)申请项目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且符合坪 山区产业发展政策. 2.3.2.2 申请第一款资助还需同时满足:
(一)创新平台拥有上级行政部门出具的创新平台认定 证书或文件,且运作正常,相关人财物配置到位;
(二)对于已认定并获资助的创新平台,成功获得上一 级创新平台认定的,按已获得资助金额进行相应差额资助. 2.3.2.3 申请第二款资助还需同时满足: 市级以上(含市级)创新平台已获得深圳市资助,上级 审批文件已下达,相关资助经费已到账. 2.3.2.4 申请第三款资助还需同时满足: 新型研发机构已获得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上级审批文件 已下达,相关资助经费已到账. 2.3.2.5 实施办法中所称国家级创新平台是指获得国家 发改委授予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 科技部授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是指承担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 支建设任务的机构;
省、市级创新平台是指省、市发改部门 或科技部门授予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技 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2.3.3 申请材料
(一) 《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创新平台提 升资助) 》 (在申报系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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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 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 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 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复印件;
(五)申请第一款资助须同时提供:国家、广东省或深 圳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创新平台认定证书或文件;
(六)申请第二款资助须同时提供:国家、广东省或深 圳市项目下达文件、授权书、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 账凭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第三款资助须同时提供:新型研发机构的认 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或市资助金额证明材料(立项文件、拨 款凭证) ;
(八)专职科研人员近
2 年获得立项的市级以上(含市 级)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奖项等)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
(九)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3.4 审批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2.4 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 2.4.1 政策内容
(一)对已取得合作成果的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的企业 第12 页共114 页 给予资助,按照合作项目已支付金额 50%,给予单个项目最 高100 万元的资助,企业年度获得资助总额最高
300 万元.
(二)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 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广东省高等院校和科研 机构在坪山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坪山区产业发展方向 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 的,按照市资助额的 50%,给予最高
1000 万元配套支持.
(三)支持各类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 、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 正常开展科研工作的(须在科研工作人员、科研课题、科研 计划等方面满足要求) ,分别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