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01-21 |
1 - 一一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5000 吨复合材料及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浩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许奕 联系人 许奕 通讯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振华路
1028 号1幢联系电话 13867xxxx33 传真 / 邮政编码
314500 建设地点 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和路东侧、宏冠以南、高新三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桐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文号 2017-330483-30-03-085901-000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 塑料制品制造、C292 塑料制品 业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87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0.
8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 产日期
2020 年12 月1.1 项目由来 项目由来 项目由来 项目由来 浙江浩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000 吨复合材料及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拟 选址于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和路东侧、宏冠以南、高新三路北.浙江桐乡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已出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7-330483-30-03-085901-000)》对本项目进行备案.本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 购买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和路东侧、宏冠以南、高新三路北土地约
25 亩,新建 建筑面积
26000 平方米,容积率 1.56,主要设备有注塑挤出生产线
13 条、拉挤生 产线
2 条、电烘箱
2 台、切割设备
8 套、废气处理装置
1 套等相关设备,建成后形 成年产
15000 吨复合材料及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等有关文件,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修订版)》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第
52 条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中的 其他 类别,以及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中第
47 条 塑料制品制造 中的 其他 类别,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同时根据《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2-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等相关文件内容确定本项目所属类别由桐乡市 环保局审批. 本项目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内.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目前已编制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并于
2017 年12 月23 日获得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复(桐政函〔2017〕78 号).该方案制定了区域 规划环评范围内工业企业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如下: ①、环评审批权限在设区市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②、需编制报告书的电磁类项目和核技术利用项目. ③、有化学合成反应的石化、化工、医药项目. 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 ⑤、涉及新增重金属污染排放项目. ⑥、群众反映较强烈污染项目. 根据该方案改革内容中 降低环评等级:在我区属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 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的要求,本项目不在桐 乡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因此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受浙江 浩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 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填报 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备案,以期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 供依据. 1.2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概况 ① 项目名称: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