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古纤道绿色纤维的全部股东,即金浦东部投资、古纤道新材料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8 前海久银. (2)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所合计持有的古纤道绿色纤维 100%股权. (3)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价格 根据《评估报告》,中通诚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古纤道绿 色纤维进行了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全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