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3-01-22 |
2001 年5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 《南华早报》.
9、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签定,无7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0、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 总金额 贷款行 贷款金额 起止日期 广东浮法玻璃
2000 万美元 中国银行
800 万美元 2000.12.25- 有限公司 2003.12.25
11、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改名称或股票简称.
12、报告期内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13、报告期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 诺事项.
14、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公募增发 A 股不超过
8000 万股,拟募集 资金
10 亿,投资建设特种超薄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 已经公司
200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于
2001 年5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南华早报》.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 会计报表(附后)
2、 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 号文《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2001)17 号文《关于 印发贯彻〈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 件的规定,公司从
2001 年1月1日起执行及补充规 定,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有以下改变: (1) 期末固定资产按帐面净值计价,现改为按固定资产净值与可 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5,052.392.01 元. (2)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贷款业务发生,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 更. (3)开办费原按五年期限摊销,现改为一次进入当期损益. (4)期末在建工程原按帐面净值计价,现改为按在建工程帐面净 值或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 (5)期末无形资产原按帐面净值计价,现改为按在建工程帐面 净值或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 公司会计报表从本报告期起将上海耀皮安全汽车玻璃有限 公司和广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按照《合并会计报表 暂行规定》,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 个别会计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为依据,在将其相互之间的权益性投 资与所有者权益中所持份额、债权与债务以及内部销售收入等进行 抵销的基础上 ,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编制合并 会计报表. 另由于对上海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长期投资从本年一月一日 起改按权益法核算,故年初数已经合并.
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上海耀皮宣桥浮法 上海市 浮法玻璃 子公司 中外合资 陈祖仁 玻璃有限公司 [注] 南汇宣桥 上海耀皮安全汽车 上海市 汽车玻璃 子公司 中外合资 张三福 玻璃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 广东浮法玻璃 广东省 浮法玻璃 子公司 中外合资 张三福 有限公司 深圳蛇口 注:由于市场原因,经1996 年7月11 日举行的公司一届十次 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暂缓筹建上海耀皮宣桥浮法玻璃有限公司项 目,本公司未进行报表合并.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期末数 上海耀皮宣桥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60,000,000.00 美元 60,000,000.00 美元 上海耀皮安全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18,041,442.13 元118,041,442.13 元 广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0.00 美元 20,000,000.00 美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上海耀皮宣桥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7,200,000.00 美元 80% 7,200,000.00 美元 80% 上海耀皮安全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39,994,076.16 元40% 40,114,778.75 元40% 广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