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01-23 |
2015 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2016 年2月4日,上述非公开发行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限售股份中的 28,468,634 股因限售期满上市流通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1月30 日披露的 《公司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临2016-011 号).
5、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2月17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
7000 万元分别购买了中国民 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182 天)、(90 天)两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 率分别为 3.10%、3.05%.2016 年2月1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了兴 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90 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约 2.90%(详见公司于
2016 年2月25 日 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公告》临2016-013 号).截至本报 告发布之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23,000 万元.
6、关于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到期已兑付的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2月25 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金额 为人民币 1.9 亿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5.8%(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8%),票面价格
100 元/百元面值. 上述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
2016 年3月1日到期, 公司已于当日兑付完毕 该期中期票据本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到期已 兑付的公告》临2016-015 号).
7、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以2015 年末公司总股本 331,001,834 股为基数, 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9,650,275.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 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合计转增股本 662,003,668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993,005,502 股.本方案已于
2016 年4月18 日实施 完毕.
8、关于公司参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参与三峡银行配股的决议》,公司以每股 3.12 元的价格, 用自有资金共计向三峡银行支付了5,940.48万元认股款, 获得其配股股份1,904万股. 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该银行已经实施完毕配股方案并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增资后,公司持有三峡银行股份 6,584 万股,占其股份比例由 1.99%增至 2.15%.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水利部综合 开发管理中 心 公司股东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综管中心)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 局下属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为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三峡水利 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下列不可撤销的 承诺: (1) 本中心和本中心的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单 位(除三峡水利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目2009 年7月,长 期有效 否是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 租赁经营、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从事或参与对三峡 水利主营业务(发电、供电等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本中心和本中心的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单 位(除三峡水利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将 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三峡 水利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 业务或活动. (3) 本中心和本中心的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单 位(除三峡水利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将 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三峡水利及其 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