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3-01-24 |
公司董事会将定期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在年度 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出具鉴证报告;
随时接受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的监督;
不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 资、资产购买或类金融投资.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正常履行中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秦本军、蒋安明、蒋小
三、蒋俊 为保证公司决策、经营的持续、稳健,各方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达成本协议:
一、在此后莱茵生物的经营运作过程中,凡涉及公司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或拟按照莱茵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向 正常履行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7-1-7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 情况 莱茵生物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各方须先行协商统一意 见,再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各级会议上提交经 各方协调一致的议案及按协商结果发表意见,各方保证 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表决过程中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在各方未就一致行动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前,任何一方不 得单独行使相关权利;
各方就一致行动事项之须经表决 事项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以甲方 (秦本军)的意见为准.
二、各方一致同意共同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共 同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就审议事 项表决时,各方应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会议 议案进行投票,或将所持有的表决权不作投票指示委托 给甲方(秦本军)进行投票.除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外,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 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提 案;
各方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以甲 方(秦本军)的意见为准.
三、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需委托第三方出席莱茵生物股东 大会及行使表决权的,只能委托本协议的其他方作为其 代理人,并按前段所述协调一致的立场在授权委托书中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 或弃权的指示.
四、各方在对其所持有的莱茵生物的股权进行任何卖 出、质押等处分行为或新增买入时,将通过相互协商方 式以保持一致意见. 其他承诺 秦本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一)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做出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正常履行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回复 7-1-8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 情况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其他承诺 秦本军、姚新德、黄丽 娟、李存洁、连漪、罗 华阳、谢永富、白昱、 郑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