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3-01-31 |
4、红豆集团董事为周耀庭、周海江、周鸣江、周海燕、龚新度、王竹倩、
4 顾建清;
监事为褚菊芬、虞翠英、郭小兴;
高级管理人员为周海江、蒋雄伟,本 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除周耀庭、周海江、顾萃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外, 顾建清、蒋雄伟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 公司股票 911,300 股,不存在减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顾建清 2015.07.15 230,000.00 0.032% 2015.07.28 79,600.00 0.011% 小计 309,600.00 0.043% 蒋雄伟 2015.07.07 250,000.00 0.035% 2015.07.08 351,700.00 0.049% 小计 601,700.00 0.084% 合计 - 911,300.00 0.1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红豆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 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5、本次非公开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农银无锡股 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不涉及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者减持计划.
6、公司董事为刘连红、龚新度、戴敏君、周宏江、闵杰、周向东、蒋衡杰、 周俊、 沈大龙;
监事为叶薇、 蒋雄伟、 顾春燕;
高级管理人员为周宏江、 周向东、 谭晓霞、孟晓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除蒋雄伟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外,戴敏君、闵杰、孟晓平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 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179,000 股,不存在减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戴敏君 2015.07.07 250,000.00 0.035% 2015.07.08 377,800.00 0.053% 小计 627,800.00 0.088% 闵杰 2015.07.07 100,000.00 0.014% 2015.07.08 151,200.00 0.021% 小计 251,200.00 0.035% 孟晓平 2015.07.08 300,000.00 0.042% 合计 - 1,179,000.00 0.166%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公 司股票的计划.
7、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证5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的 规定,相关方出具承诺如下:
2016 年2月1日, 红豆集团出具了不减持公司股票的 《承诺函》 , 具体如下:
1、本公司从红豆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2015 年11 月23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所 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
3、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企业从红豆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2015 年11 月23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情况.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企业如果有增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一旦增持,在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 相关股票.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企业减持红豆股份之股 票所得收益均归红豆股份所有,并由公司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016 年2月1日,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出具了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具体如下:
1、自红豆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2015 年11 月23 日前 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