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3-01-31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所 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所得收益均归红豆股份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016 年2月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红 豆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具体如 下:

6

1、自红豆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2015 年11 月23 日前 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减持所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

3、 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所得收益均归红豆股份所有, 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述法人及自然人也已出具承诺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 亿元,其中 18.1 亿元用于智慧 红豆项目建设,1.5 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智慧红豆建设项目包含智慧设计、智慧产品等多个子项目,请发行人 结合公司基本情况从资金、技术、人才、风控、运营经验等方面详细说明募投 项目所面临的风险,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并请发行人结合所投项目的营运 模式及盈利模式补充说明并披露此次募投各子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 本次募投各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于

2015 年9月底募集资金 77,181.24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 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此次募集 1.5 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和必要性,并请发行人根据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 、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 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并结合目前的资产 负债率水平及银行授信情况,说明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考虑及经济性.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请结合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及结论,

7 说明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合规,本次发行 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是否可能损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回复:

一、本次智慧红豆建设项目所面临的风险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宏观经济波动 风险、行业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 降的风险、审批风险及股市风险等进行了披露,现结合公司基本情况从资金、技术、人才、风控、运营经验等方面,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补充 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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