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2-04 |
b)因为超过质量保证期,而不能在市场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质;
c)因为沾染、掺入、混杂无用或有害物质使其质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而不能在市场出售、流通 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质;
d)在消费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因为使用寿命到期而不能继续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质;
e)执法机关查处没收的需报废、销毁等无害化处理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伪劣产品、侵 犯知识产权产品、毒品等禁用品;
f)以处置废物为目的生产的,不存在市场需求或不能在市场上出售、流通的物质;
g)因为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和人为灾难因素造成损坏而无法继续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质;
h)因丧失原有功能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质;
i)由于其他原因而不能在市场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质. 4.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包括以下种类: a)产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残余物质等;
b)在物质提取、提纯、电解、电积、净化、改性、表面处理以及其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质: 1)在黑色金属冶炼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高炉渣、钢渣、轧钢氧化皮、铁合金渣、锰渣;
2)在有色金属冶炼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铜渣、铅渣、锡渣、锌渣、铝灰(渣)等火法冶炼渣,以 及赤泥、电解阳极泥、电解铝阳极炭块残极、电积槽渣、酸(碱)浸出渣、净化渣等湿法冶炼渣;
3)在金属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电镀槽渣、打磨粉尘. c)在物质合成、裂解、分馏、蒸馏、溶解、沉淀以及其他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质,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物质: 1)在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白土渣、油页岩渣;
2)在有机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渣、废母液、蒸馏釜底残渣、电石渣;
3)在无机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氨碱白泥、铬渣、硫铁矿渣、盐泥. d)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开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煤矸石等;
GB 34330―2017
3 e)石油、天然气、地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泥浆、废压裂液、油泥或油泥砂、油脚和油田溅溢 物等;
f)火力发电厂锅炉、其他工业和民用锅炉、工业窑炉等热能或燃烧设施中,燃料燃烧产生的燃煤 炉渣等残余物质;
g)在设施设备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从炉窑、反应釜、反应槽、管道、容器以及其他设施设备中清 理出的残余物质和损毁物质;
h)在物质破碎、粉碎、筛分、碾磨、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能直接作为产品或原 材料或作为现场返料的回收粉尘、粉末;
i)在建筑、工程等施工和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报废料、残余物质等建筑废物;
j)畜禽和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动物粪便、病害动物尸体等;
k)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作物秸秆、植物枝叶等农业废物;
l)教学、科研、生产、医疗等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等实验室废弃物质;
m)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 4.3 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包括以下种类: a)烟气和废气净化、除尘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烟尘、粉尘,包括粉煤灰;
b)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和烟气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
c)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
d)烟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硫酸或盐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