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2-04 |
e)水净化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其他废弃物质;
f)废水或废液(包括固体废物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浓缩液;
g)化粪池污泥、厕所粪便;
h)固体废物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底渣等灰渣;
i)堆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质;
j)绿化和园林管理中清理产生的植物枝叶;
k)河道、沟渠、湖泊、航道、浴场等水体环境中清理出的漂浮物和疏浚污泥;
l)烟气、臭气和废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器滤膜等过滤介质;
m)在污染地块修复、处理过程中,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 1)填埋;
2)焚烧;
3)水泥窑协同处置;
4)生产砖、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 n)在其他环境治理和污染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物质. 4.4 其他: GB 34330―2017
4 a)法律禁止使用的物质;
b)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固体废物的物质.
5 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 5.1 在任何条件下,固体废物按照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利用或处置时,仍然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但包含在 6.2条中的除外) : a)以土壤改良、地块改造、地块修复和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或生产施用于土地的物 质(包括堆肥) ,以及生产筑路材料;
b)焚烧处置(包括获取热能的焚烧和垃圾衍生燃料的焚烧) ,或用于生产燃料,或包含于燃料中;
c)填埋处置;
d)倾倒、堆置;
e)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5.2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按照 5.1条进行利用或处置的除外) : a)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
b)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 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
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 该产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产的 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 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 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 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当没有被替代原料时,不考虑该条件;
c)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
6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6.1 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a) 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 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 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
b)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
c)修复后作为土壤用途使用的污染土壤;
d)供实验室化验分析用或科学研究用固体废物样品. 6.2 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置后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a)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留在或返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