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3-02-04 |
2017 年1月20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 于对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近两年关联交易确认意见的议案》 ,对自
2015 年01 月01 日起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了 确认. (3)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内部治理机制 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防止大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 并在 《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 事会议事规则》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涉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回避表决程序、审议权限等进行了规定. 除上述制度规范措施,为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盛伟就不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在与科盛环保发生的经营性往来中,不占用科盛环保资金;
2.科盛环保不以下列 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使用: (1)有 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使用;
(2)通过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3) 委托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及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不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 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科盛环保《公司章程》和《江西科 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绝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科盛环保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不利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损科盛环保及其他股东的 关联交易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对公司于报告期内及申报审查期间发生的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进行了表决并确认, 表决内容与程序合法、 有效;
公司制定了 《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并在《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对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回避表决程序、审议权限等进行了规定,且对上述制度 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就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承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 (4)相关承诺、规范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行 为发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之前, 不存在违反相应承诺、规范的情况. 综上,截至
2017 年06 月07 日,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已得到清 理,相关关联方及时并全额偿还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