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3-02-12 |
2、参加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给予 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后的 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9 投标保证金 金额:壹拾万元 交款方式:转账、电汇、保函(仅限银行保函或四川铭禹非融资 性担保有限公司保函),以公对公方式提交,本项目不接受其他 形式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剑南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 行号:102651023907 交款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3日下午16: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0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 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
13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4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 盖章 (文件中所有 标注 签字 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
15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 数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2份);
文件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
文件三:用于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1 份;
文件四:电子文档(U 盘或光盘)1 份. (另请单独递交用作退还保证金的保证金退款申请书1份)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 封 文件
一、文件
二、文件
三、文件四分开装订,且分开密封.
1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 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8 招标服务费 按照国计委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 1980号) 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0% (即按中标折扣率计算各片区估算 金额作为计费基础),由中标人支付.
1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交付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交付方式: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
5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 前, 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规定金额的了履约 保证金.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 收款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银行账号:0301
2010 2027
0560 0015
20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情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 合同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达到考核条款中不予退还履约 保证金情形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拒绝实施采购人下达的施工任 务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下达的施工任务, 严重 拖延完成时限的.
21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 点 服务期限: 两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