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3-02-14

0821 第二法)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 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 0.67g,置于燃烧瓶中,加入硫酸 5ml,缓慢加入过氧化氢溶液 4ml,加 热至沸腾,直到溶液澄清无色,继续加热,尽可能除去硫酸,加盐酸 5ml 与水 23ml,依法 检查(通则

0822 第一法) ,应符合规定(0.0003%) . 【类别】 药用辅料,包衣材料;

成膜材料;

缓释材料和微囊胶囊材料等. 【贮藏】 密封保存. 【起草单位】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复核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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