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2-23 |
在易感季节设立防护哨 卡或劝阻站;
协助调查接触疫水人群和急性血吸虫感染病例;
参与突 发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理. 3.5.3 组织、指导非专业人员参与防治工作. 3.5.4 收集、整理各项防治信息资料,按要求汇总上报. 3.5.5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基本条件 根据各级机构的职责、任务,参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标准建 设工作用房,安排人员和工作经费,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 钉螺调查
1 目的 掌握钉螺分布范围和特点,了解钉螺和感染性钉螺的密度,为制定灭 螺计划、选择灭螺方法、考核灭螺效果提供依据.
2 制定计划 2.1 国家级机构审核省级机构上报的钉螺调查(以下简称查螺)计划. 2.2 省级机构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查螺技术方案,结合本省 钉螺分布情况,制定查螺实施方案,并审核、调整市级机构上报的查 螺计划. 2.3 市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定的查螺实施方案,指导县级机构编制 查螺计划,并审核、汇总县级机构上报的查螺计划. 2.4 县级机构按照省级机构制定的查螺实施方案,结合本地钉螺分布 情况,以流行村为单位编制查螺计划,并汇总上报市级机构.
3 组织实施 3.1 县级机构根据查螺实施方案,组织、培训查螺人员,准备查螺器 材和查螺登记表(卡),指导、实施钉螺调查. 3.2 乡镇级机构在县级机构的指导下,按查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钉 螺调查.
4 原则 4.1 湖沼地区的滩地,按自然或人工标记,将滩地分成若干块,逐块 调查. 4.2 垸内和水网地区,沿灌溉水系,按干、支、斗、农、毛渠及田块 的顺序进行调查. 4.3 山丘地区,从源头到下游,从湿地到水凼,追查有螺水系的源头 和末尾. 4.5 与钉螺分布环境相毗邻的地区扩大范围调查.
5 范围和频次 5.1 现有钉螺环境 易感环境,每年调查
1 次;
其他有螺环境,每年调查 1/3 面积. 5.2 可疑环境 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环境毗邻的环境,从有钉螺分布地区引 进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调查
1 次. 5.3 传播阻断地区
3 年内查出钉螺的村,每年调查
1 次;
3~9 年未查出钉螺的村,每3年调查
1 次;
10~15 年未查出钉螺的村,每5年调查
1 次;
15 年以上 未查出钉螺的村,原则上可不再定期调查. 5.4 非疫区钉螺监测 在与有螺水系直接相通的地区,从有钉螺分布地区引进植物、水生物 的场所,以及停靠来自有螺地区船泊的码头、船坞等可能有钉螺扩散 的环境,开展螺情监测调查.
6 方法 现有钉螺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法调查;
历史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采用环 境抽样法调查,查获钉螺后再采用系统抽样法调查. 具体方法见附录一:钉螺调查技术规范.
7 质量控制 7.1 内容 每年春季组织查螺质量考核,核实已查螺环境图帐、查螺登记表 (卡)、查螺日志等原始资料;
对查螺员进行技能测试,开展钉螺解 剖质量抽样检测,进行重点环境现场抽查复核等. 7.2 方法 采用抽查和现场复核的方法. 7.2.1 省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市抽查 1~2 个县,每个县抽查 1~2 个乡 (镇)、每个乡(镇)抽查
2 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
2 个已 查螺环境. 7.2.2 市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县抽查
2 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
2 个 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
2 个已查螺环境. 7.2.3 县级机构对每个乡(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