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3-02-24

(二) 我行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 1. 我行为您提供金融服务时,您主动向我行提供的个人信息;

2. 我行为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与服务相关的个人信息;

3. 向征信机构、信用管理公司、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采集您的个人信用 信息和行为信息;

4. 向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如人民银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 理中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机构)采集与服务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如您的身份证件信息、工商 信息、税务信息、诉讼信息、社保信息等;

5. 经您同意或授权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如经您同意,向合法留存您个人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 织收集与我行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

(三) 我行收集个人信息的内容 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可能包括纸质、电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我行自助机具、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手机 银行、微信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及其他移动设备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短信、电话银行等渠道收集的信息) 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我行会依据不同产品服务的需要收集下述的部分个人信息.如果您不提供我行告知您必须提供的个人信 息,可能导致我行不能为您提供您希望获得的服务或履行我行须向您承担的义务. 1.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婚 姻状况、学历、出生日及出生地、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以及个人虚拟身份标识和鉴别信息 (如:网银账户信息)等;

2. 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动产和/或不动产状况、负债状况、投资情况、纳税额、 税务居民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公积金缴存金额等;

3. 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如:签字、笔迹、肖像、指纹、声音、虹膜、人脸识别信息等;

4. 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机构、账户金额、账号交易情况等;

5. 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贷款及其他信贷交易信息以及能够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

6. 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在支付结算、理财、保管箱或其他银行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 信息及在通过银行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 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

7. 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产品、服务或网络使用习惯,交易或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意愿、目标、知识和经验,以及其他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 息;

8. 在与个人建立、维护业务或其他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如: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 (包括地理位置、网络地址)、网址/软件/应用程序浏览、使用、点击、操作的日志信息、录音录影 录像、通话记录、通话内容、设备标识符、设备识别码、硬件型号、硬件序列号、操作系统版本等.

(四) 我行征得授权收集、使用您个人信息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例外情形中,即使未获得您的同意,我行仍可能会收集并使用您的 个人信息: 1. 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直接相关的;

隐私政策(个人版) 2.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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