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2-24 |
24 小时.即便发现丙另有罪行,某县公安机关可以对丙变更强制措施,但连续审讯
24 小时属于变相肉刑的非法取证行为. 案例
16 甲故意伤害乙构成犯罪,在庭审中乙对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甲在庭审过程中死亡,乙是否可以将甲的遗产继承人丙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问题 2:若甲故意伤害乙致乙死亡,乙的近亲属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丙要求甲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死 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诉求是否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2018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刑诉法主观题--左宁老师 第21 页 问题 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甲提出要求其好朋友丁代为赔偿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 1.[答案]不可以.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具体程序. [解析]《高法解释》第143 条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可见,法条中关于 继承人 的表述是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和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 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这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刑事审判的存在为前提. 关于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能够被称为死刑罪犯,意味着判决生效了.判决能够生效,意味着刑事审判 程序是顺利而完整地进行完了,只要刑事审判部分顺利而完整,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就有存在的依据,因此可以 将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关于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 继承人 ,在共同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部分被告人死亡了,意味着还有一部分被告人活着,只要还有被 告人活着,就意味着刑事审判部分仍然存在,只要刑事审判部分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就有存在的依据.因此, 可以将那部分死亡了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而对于只有
1 名被告人的案件,被告人死亡后,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不能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这 是因为,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会裁定终止审理,刑事 部分将不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因为刑事部分的消灭而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本案中,乙可以在刑事部分灭 失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丙,此时,丙属于民事诉讼被告,而非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所以不可以将甲的 遗产继承人丙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2.[答案]不应当.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具体程序. [解析]《高法解释》第155 条规定: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 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 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 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 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 限制. 可见,致人死亡的,主要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没有死亡赔偿金.附带民事诉讼中,只支持赔偿最基本的物 质损失,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也不包含死亡赔偿金.本案中,人民法院支持丙请求死亡赔偿金于法无据. 3.[答案]视情况允许.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具体程序. [解析] 《高法解释》第143 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