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2-24 |
2 款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可见,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甲的朋友代为赔偿的自愿性,如果朋友丁自愿代为赔偿,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果朋
2018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刑诉法主观题--左宁老师 第22 页 友丁不愿代为赔偿,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案例 17: 张
三、李四系夫妻,将一套房屋租于甲、乙居住,由于甲、乙延迟交租金决定解除与甲乙的租赁合同.甲 乙找张三和李四理论并对张
三、李四进行辱骂,张三情急下用菜刀将甲砍成重伤,致乙轻伤,李四用笤帚也对 甲和乙进行了击打.某县公安机关经过初查决定对张三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李四由于情节显著轻微而未被 立案侦查,本案随后由某县检察院起诉至某县法院.甲对张三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某县法院依职权对张
三、 李四用于出租的房产进行了保全.乙考虑自己骂张
三、李四在先,放弃了对张
三、李四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某县法院将张三作为被告人,将张
三、李四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审理,某县法 院认为合议庭中的刑事法官审理附带民事部分不专业,遂先审理刑事部分,将附带民事部分移送本院民庭进行 审理. 问题 1:乙可否放弃对张
三、李四的附带明民事诉讼请求?为什么? 问题 2:某县法院将张
三、李四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题 3:某县法院依职权对张
三、李四用于出租的房产进行了保全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题 4:某县法院将附带民事部分移送本院民庭进行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1.[答案]可以放弃.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放弃 [解析]《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 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 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 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本案中, 乙有权放弃对张
三、 李四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 某县法院应当告知乙相应法律后果, 即放弃后不能再对张
三、李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乙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2.[答案]不正确.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解析]《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根据该条文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中张三属于刑事被告人,李四属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 侵害人,张
三、李四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又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 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 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 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本案中,甲只对张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某县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李四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 甲放弃了对李四的诉讼权利,某县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 情况.某县法院不应当将李四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答案]正确. [考点]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