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3-03-01

7、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

1 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 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 [2016]27 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 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

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 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

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 投标人的监督. 十

三、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 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8 十

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

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售后不退, 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

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

电话:0763-

336174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

13 号 十

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 济报》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 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 为准. 十

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年11 月2日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报名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报名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网上 报价) 年月日时分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 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 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评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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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龙新路

31 号联系人:许工

电话:0763-57224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 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

7 楼C室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87575800-805 传真:020-87578002-823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清新区龙颈镇建星村麻坑桥水毁修复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 1.2.1 资金来源 地方筹集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交通 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 个月 施工开始:2017 年11 月 施工竣工:2018 年10 月(暂定,具体施工日期以施工监理开工令日 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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