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03-01 |
600096 A 股简称: 云天化 青海云天化2014年11月16日12:30-17日9:50在线监控系统显 示二氧化硫超标, 经现场检查发现监测角反射镜污染, 测量数据失真, 进行清理后二氧化硫数据恢复正常.
根据2014年11月18日青海怡青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 《关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废气超标的 说明》(怡青环【2014】276号),经环保部门核实,此次二氧化硫 超标属于监测设备故障. 2. 关于"在云天化化肥工厂运行多年之后,企业尿素造粒塔无 环保设施的状况, 甘河园区环保分局多次与云天化进行沟通协调, 督 促该公司限期开展尿素造粒塔顶部废气收集处理工作.直到2014年4 月, 云天化才开始实施一期尾气回收装置安装工作, 而二期尾气回收 装置安装工作在2014年11月才完工"的说明. 青海云天化尿素造粒塔尾气,设计采用新型造粒塔和喷头,以及 自然对流措施, 使造粒塔顶排气中的污染物的含量大大减少, 符合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由98m高造粒塔顶高空达标排放.为积极响应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方针政 策,消减污染物的排放,2013年初青海云天化决定开展尿素造粒塔尾 气洗涤回收工作. 因国内化肥行业使用尿素造粒塔尾气回收的装置比 较少见,技术不成熟.经过多次调研和考察对比,于2014年初最终采 用四川美丰造粒塔粉尘回收专利技术 (专利号: ZL2007
1 0049626.1) . 2014年4月开始实施,2014年11月完成了
一、二期尾气洗涤回收装置 的安装、调试和投用工作.目前尾气洗涤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洗涤效 果良好. 3.关于"仅在2014年,该公司就因为排放超标两次被当地环保 部门立案处罚"的说明 青海云天化于2014年7月10日收到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的《西宁市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环罚告【2014】46号),根据 2014年5月15日西宁市监测站出具的第二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35吨 燃煤锅炉主要污染物烟尘折算值为267 mg/m3,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规定的标准值为200 mg/m3,超标倍数为0.34倍.青海云天化认为烟尘的实测值与折算值 之间差异较大,经解释说明后环保部门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12月1日收到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的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环罚告【2014】64号),提出2014年11月16 日一期锅炉烟气排口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895mg/m3,排 放标准为900mg/m3,二氧化硫超标1.1倍.根据2014年11月18日青海 怡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 《关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废气 超标的说明》(怡青环【2014】276号),经环保部门核实,此次二 氧化硫超标属于监测设备故障,环保部门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 环保主管部门的核查情况 在了解到媒体的相关报道后,当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到青海 云天化进行了实地监测核查.经过核查,2015年4月10日西宁市环境 保护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环罚告[2015]20号),对青海云 天化拟作如下处罚:一是限你公司于4月1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二是 处壹拾万元罚款. 青海云天化在收到处罚告知书后,高度重视,随即于4月7日成 立攻关小组,对问题原因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查找和分析,认为无组织 氨主要来自生产系统中的运转设备、管道和阀门等易损部件的泄漏, 通过排查分析, 目前造成青海云天化厂界无组织氨排放超标的主要原 因是尿素低压吸收塔放空尾气.并拟定复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