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3-02 |
10 日内,中 标单位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和同型样车,需方审定同意后,方可批量生产.
10 为确保本次采购车辆性能安全稳定,各标包车辆底盘制动系统采用双回路压缩空气制 动,带ABS 系统,发动机内制动技术并加装液力缓速器,保障山路、陡坡、弯路、冰 雪路面等安全制动要求;
车厢爬梯为折叠式或伸缩式;
器材箱照明灯带设置合理,光照 充足;
前、后车灯设防护罩;
随车水带配保护套;
各标包车辆进水口按规定设金属过滤 网;
进水口、出水口和随车水带接口均为卡式,出水口阀门为铜质螺纹闸阀,其中举高 类消防车供水口、 出水口、 注水口材质为铜质螺纹阀;
驾驶室配备数模两用车载台, 360° 无死角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及视频(彩色显示屏≥7 寸) ,记录仪存储卡≥32G;
行车 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可以自行删除最早记录;
预留电源接口,便于 后期操作.
11 器材箱改装后不得影响加油、清洗油箱管路滤网、更换蓄电池、燃油滤芯、干燥罐、 空气滤芯、柴油滤芯等底盘部件正常维护保养.
12 各标包整车所有焊接部位牢固,光洁,平整;
所有缝隙硅胶填充平整、密封良好.所有 板材及骨架、零部件、结构件,均经过严格防锈处理,铝型材、铝板、花纹板均进行氧 化处理.器材箱布置紧凑、装夹牢固,取用方便,使用防锈、防震、防脱落、防划伤的 专用夹具固定随车器材.
13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涉及的工艺做法、 材料选择以及设备推荐品牌, 仅用于采购人对 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辅助说明, 无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工艺、 材料或设备替代, 但投标人所报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不得低于采购人的招标技术需 求.
14 所供消防车底盘尾气排放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第五阶段(简称 国5 )或欧
5 排放标 准.
15 各标包车辆随车提供以下资料:
1 底盘详细操作手册(中文非简化版、含光盘) 、
2 底 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中文) ;
3 底盘质量保修卡及售后服务说明书;
4 底盘合格 证;
5 整车合格证;
6 所供车型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授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整车CCCF)证书彩色复印件;
7 所供车型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 验报告彩色复印件;
8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含整车操作、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教学 光盘或 U 盘) ;
9 整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0 消防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 目录 11整车上装部分涉及的水路、电路、气路管线布置原理图(有液压设备的提供液压 管路布置图) ;
12消防泵、 炮等核心部件质量合格证、 保修卡;
13改装厂出厂检验证书、 测试报告、检查保养手册;
14消防车改装厂合格证、消防车一致性认证证书复印件、车 辆技术参数表;
15消防车跟踪服务卡(内含售后服务电话) 16消防车交接清单;
17机动 车销售统一发票、发动机号码拓印件
3 份、车架号码拓印件
3 份、车辆照片
4 张(左前 45°) .涉及进口零部件时,须提供报关单等进口证明材料. 各车型技术需求部分所列随车文件中不包括以上内容的,仍需提供. 特别声明:投标人所投车型 3C 认证证书在投标时无法提供的,不影响正常投标报名.交车 时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