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3-03-10

(七)开展创建 按照"两个规范"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再生 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分拣回收示范中心创建时间不少于 1年.

2020 年12 月底前,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 收分拣示范中心的承建单位完成创建工作,在自评基础上,向 省评审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已具备验收条件的示范产业园或回 收分拣示范中心,可提前向评审小组申请验收.

(八)验收命名 对按时完成创建工作的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 范中心,由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验收办法,组织专 家检查验收,对合格的单位统一授牌命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

6 ― 评审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是落实再 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完善垃圾分类体系,推进再 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相关单位特别 是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标准要求筛选 创建单位,按时上报实施方案,认真指导承建单位开展创建工 作.

(二)名额数量 各市筛选上报的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一般不超过

3 个,再 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一般不超过

6 个.临沂市作为规模较 大的再生资源聚集地,可上报

5 个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

10 个 回收分拣示范中心.

(三)认真编制 为了便于统一评审和现场核查,各市评审小组上报的再生 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实施方案,要按照"编制 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写,尤其要体现环保、土地、回收能力等 核心要素,未按规定编制的实施方案不予评审.对确定上报的 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由市评审小组联合行文,将 纸质申报方案(一式八份) ,连同电子版报省商务厅.

(四)其他事项 编制实施方案涉及的政策法规性、技术性问题,请咨询省 商务厅流通业处或省再生资源协会. ―

7 ― 省商务厅流通业处联系人:刘向锋

电话:0531-

890135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再生资源协会联系人:邱明琦、刘静

电话:0531-

88596986、

13001736560、1350541452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1.意向申报表 2.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2019 年4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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