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3-12 |
13 沪房地市字 (2004) 第000137 号 汶水路
100 号 闸北区 大宁路街道
325 街坊
14 丘 出让 (空转土地) 工业 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电器厂正租用, 详情请参见 本次交易报告书 第十三节 董事会讨 论与分析/
三、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 资产经营情况、 未来使用计划及必要性 /
(一)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经营情况 供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继续使用,其主 营业务是断路器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未来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产 业能级提升,积极发展智能断路器等 智能化低压电器 序号房地产权证号 房地坐落 地块地号 使用权来源 土地 用途 电气总公司 目前主要用途 上市公司 未来使用计划
14 沪房地市字 (2004) 第000021 号 共和新路
3015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 道325 街坊
1 丘 出让 (空转土地) 工业 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电器厂正租用, 详情请参见 本次交易报告书 第十三节 董事会讨 论与分析/
三、本次交易拟置入土地类 资产经营情况、 未来使用计划及必要性 /
(一)拟置入土地类资产经营情况 供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继续使用,其主 营业务是断路器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未来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产 业能级提升,积极发展智能断路器等 智能化低压电器 综上表所述,拟置入的土地类资产与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有利 于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产权存在瑕疵,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 十一条第
(四)项关于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的规定 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电气总公司的确认,本次交 易涉及的置入股权类资产权属清晰,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电气总公司确认以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所核发之相应房地产权证等权属 资料,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一处划拨土地(上表第
2 项) ,十 一处出让(空转土地) (上表第
1、
3、
5、
6、
7、
8、
10、
11、
12、
13、14 项) . 根据电气总公司与上海电气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就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上述划拨土地、出让(空转土地)情况,电气总公司 承诺于
2016 年3月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房地产权证. 截至交易报告书签署日,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上述划拨土地、出让(空转土 地)均已由电气总公司与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土 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综上,待上述划拨、出让(空转土地)的出让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相应的出 让土地房地产权证后,该等资产的过户和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电气总公司的确认,本次交 易涉及的置入股权类资产权属清晰,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根据电 气总公司与上海电气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就置入土地 类资产中存在的上述划拨土地、出让(空转土地)情况,电气总公司承诺于
2016 年3月31 日前办理完毕该等土地的出让手续并取得相应房地产权证.截至交易 报告书签署日,置入土地类资产中存在的上述划拨土地、出让(空转土地)均已 由电气总公司与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相关土地使用权 出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待上述划拨、出让(空转土地)的出让手续办理完毕 并取得相应的出让土地房地产权证后,该等资产的过户和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