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3-03-12 |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 年1月19 日 债券付息日:2018 年1月22 日 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 年1月21 日发行的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1月22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1月21 日至
2018 年1月20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 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6 电气债,代码
136177
3、发行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25 亿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2015]3162 号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1月21 日至
2018 年1月20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21 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2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 年1月21 日至
2018 年1月20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00%.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月19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 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8 年1月22 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 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 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 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 述第
1 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 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 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 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 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3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