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03-21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4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报告无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 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 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407,9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25 元.截止
2017 年10 月3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407,9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824,457,375.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89,771,172.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686,203.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 并由其出具 信 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 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10 月23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阴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 议 ) .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700000046 1,470,113.4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500000047 2,354,694.87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8110501012600969813 3,504,591.20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8110501013400972350 3,859,213.57 宁波银行江阴支行营业部
78040122000139915 1,497.88 合计11,190,111.01 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4,457,375.00 减:发行费用 89,771,172.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34,686,203.00 减: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募投项目支出 172,577,500.00 减: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 162,000,000.00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775,000,000.00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4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52,684,565.55 其中:2017 年度投入 50,975,9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