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3-03-21 |
3 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该项目不属 于国家、省以及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 的项目. 根据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 零土地 技术改造项目环评 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 号),本项目符合环保 零土地 备案 条件,故报诸暨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境影响文件备案. 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 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七十号,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 七号,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6 年11 月7日起施行);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2012 年7月1日起施行);
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2011 年3月1日起施行);
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
4 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2016 年4月25 日起施行);
⑾《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 号,2010 年10 月13 日起 施行);
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⒀《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
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月1日起施行);
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 年第
17 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 年10 月1日起 实施);
⒃《排污证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2018 年1月10 日起施行);
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4]197 号,2014 年12 月30 日发布). 1.2.2 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规范 ⑴《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64 号,2018 年3月1日起施行);
⑵《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