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3-21 |
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相关内容 【考试大纲】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依照本规定分析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发证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
(一)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所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 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 负责人.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中所称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 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 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二年以上煤 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二)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6 1.煤矿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新法律法规、 新标准、 新 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 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4.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 察. 5.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 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 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 面负责. 6.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明确负责安全培 训工作的机构,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 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7.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AQ/T8011)规定的安 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 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 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从事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 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 8.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