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03-23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泰大宗商品(QDII-LOF)(场内简称"国泰商品") 基金主代码
16021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5月3日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和 《国 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 年6月6日赎回起始日
2012 年6月6日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 年6月6日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 场的共同交易日. 本基金目前投资的主要市场, 指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交易所, 包括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德 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若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发生变更,将在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中进行列示.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场内业务办 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 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 定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1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 间或非开放日受理或者拒绝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业务申请,届时以基 金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如果本基金接受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业务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场内或场外办理申购时, 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直销机构的直 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每笔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含申购 费). 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其业务 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本基金场内和场外的申购费率相 同,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