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03-27 |
通过云服务取代存储器项目和 UPS 硬件投入,调整减少存储器项 目及 UPS 的投资计划;
升级专柜移动 POS 收银终端设备,推广专柜 POS 自收银 系统运用,优化调整 POS 技术配置及硬件升级,配套增加收银机触摸屏. b、新增智慧门店信息收集系统,借助目前市场领先的人脸识别技术,结合 智能视频安防系统及人脸视频信息采集系统, 为公司运营团队提供更多维度的顾 客到店数据及消费习惯分析,包括要客到店、精准推送到店信息等.
2、IT 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IT 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已完成部分软硬件设备升级改造, 本次对部分软、 硬件设备升级改造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后,该项目完成时间拟延期 至2019 年12 月31 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8 年6月26 日,公司误将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101872037871845 账户)中5,000 万元转至子公司账户.2018 年6月28 日,公司财务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后通过公司一般账户将上述 5,000 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18 年9月21 日,公司误将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01872037871845 账户)中1,500 万元转至子公司账户.同日,公司财务人员发 现上述情况后,通过公司一般账户将上述 1,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18 年7月10 日及
9 月5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营业部101872037871845 账户) 分别向公司南关分公司转账 50万元、
100 万元.公司南关分公司主要负责募投项目国芳 乐活汇 项目的前期筹备工 作.2018 年12 月7日,公司将上述
15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8 年3月至
12 月,公司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兰州金穗支行
27037101040017298 账户) 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设备款, 合计 67.83 万元.2018 年12 月7日,公司将上述 67.83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 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 信息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国芳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已经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第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 (2013 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芳集团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除本专项核查意见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存在的问题 披露的情况外, 2018年度国芳集团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 规规定, 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