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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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刘集镇盘古工业园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附件 五)以及刘集镇总体规划图(附图五)可知,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对照对照刘集镇总体规划可知,刘集镇盘古工业园区以机械设备、轻工等低 能耗、无污染和高附加值的民营工业及外向型工业为主导方向,重点发展无污染 工业. 本项目属于轻工纺织行业,符合刘集镇盘古工业园的总体规划. 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 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刘集镇盘古工业园区,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苏政发〔2013〕113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 划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74 号)的要求,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区为扬州西 郊省级森林公园,本项目不在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内(详见附图四),不 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符合《江苏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 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①环境空气 根据仪征市环境监测站
2017 年公布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全市空气中 SO
2、 NO
2、PM10 年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 0.017mg/m3 ,0.024mg/m3 和0.088mg/m3 ,按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SO2 及NO2 年平均浓度值达到二级标准,PM10 年平均浓度值超过二级标准,主要由于近年来 施工场地较多,扬尘排放量增大,导致 PM10 超标,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 控制机动车和扬尘源等排放、强化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体系建设以及完善环境经 济政策作用等方面制定各项政策规定以改善 PM10 超标情况. ②地表水 根据仪征市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点位提供的
2017 年长江水质平均值的例行监 测资料,长江水质中 pH、氨氮、溶解氧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项目实行 雨污分流 ,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本项目产生的
6 污水生活污水 1296t/a,食堂废水 162t/a,清洗废水 48t/a,预蒸定型废水 2880t/a, 共计 4818t/a 依托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经市 政管网送至刘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中心河.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 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的噪声水平昼夜间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区标准的要求. 综上表明,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噪声等现状监测指标基本满足相 应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来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所 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租赁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 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本)》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4. 表4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及《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